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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氏称2010年就放弃美国籍

  菲华phhua.com讯:参议员格丽丝·傅重申,她在2010年出任政府职位之前已经放弃了美国公民身份,否认了有关她是在出任两年之後才放弃美国公民之身份。

  傅氏昨天告诉记者,按照法律,她在出任影视审查分类委员会主席之前,於2010年10月,在巴石市一名公证人面前宣布放弃了其美国公民身份。

  在2011年7月,她前往美国大使馆宣誓放弃其美国公民身份。她说,她是在宣布放弃公民身份的几个月後再宣誓一次是因为她必须准备必需的文件,例如其美国税务纪录,及支付所有欠款。

  对傅氏来说,向一名公证人宣布放弃已是满足到法律的规定。

  她说:“我是可以透过只在菲律宾向一名公证员宣誓来欺骗国民。法律没有规定我必须到大使馆或其他地方。”

  她说:“我去了美国大使馆宣誓是一个额外的做法。”

  记者罗佩礼斯的一篇调查性报导声称傅氏在出任政府职位的同时,可能还保留着美国公民身份,他举例了一份文件显示美国政府在2012年才取消傅氏的公民身份。

  傅氏解释,美国政府是在她提出放弃美国公民身份後,花了很长的时间处理放放弃公民身份申请,因为她必须递交所有的文件。

  她说:“有许多文件。”

  傅氏的公民身份一直受到质疑,因为她很有可能会在明年大选中竞逐总统或副总统。法律规定政府官员必须是约菲律宾公民。

  事实上,她是一名弃婴,她依然不肯定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其弃婴身份也被用来攻击她。可是,有报导称其亲生父亲有可能是怡朗市的一名斗鸡场工人。

  傅氏是在2001年取得双重国籍,她在放弃了美国公民身份後,恢复了纯菲律宾公民的身份。

  她说,当这个问题到达法庭的时候,她将出示文件证明其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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