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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恶逃犯潜逃西港,民警为其算五笔“账”后,逃犯回国自首

本帖最后由 ade7788 于 2020-11-18 16:08 编辑

来源:合肥警方

2015年至2017年,以邱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等地实施非法拘禁、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较为恶劣的影响。

2019年3月,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对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组织集中抓捕,成员赵某某潜逃至柬埔寨。



2020年民警在摸清赵某某社会关系网和境外落脚点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劝投工作。

民警经过多方寻找,与赵某某定居在合肥的姐姐取得联系。

起初,赵某某的姐姐对上门做工作的民警态度非常冷漠,甚至拒绝与民警面对面交谈。

但在接下来的几次接触中,其态度却发生了180度转变,开始向民警打听赵某某所犯罪行可能会判刑多久。

庐阳分局责任区刑警二队民警陈斌见状,觉得工作转机来了,赵某某很可能近期与她有过联系。

在权衡利害关系之后,赵某某家人明白只有回国投案自首对赵某某才是最好的选择,最终表示愿意协助民警劝投。

在赵某某家属的配合下,民警成功与赵某某添加为微信好友。

本以为接下来会比较顺利,可在民警与赵某某交谈过程中,赵某某一听到回国的事情就顾左右而言他,或者几天不回信息。

劝投工作陷入僵局,不过民警并没有气馁,依然不厌其烦地给他发微信沟通。

这时候,民警给赵某某算了这样五笔“账”:

一是亲情账,赵某某的母亲今年已经67岁了,由于多年的劳累身体一直不好,作为家里唯一的男丁,逃亡在外既不能对母亲尽孝,还会拖累家人,给家庭、亲人带来的无限担忧和思念;

二是安全账,潜逃出国属于黑户,黑户在境外生存和生活都困难重重,人身安全无法得到保证;

三是经济账,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的消费水平堪比国内一线城市,疫情期间赵某某几乎没有收入,而回国投案至少温饱能有保障;

四是法律账,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每年都有境外逃犯在当地警方协助下被抓捕归案,投案自首和被抓捕归案的性质、结果完全不同;

五是人生账,在柬埔寨躲着,哪怕能躲一辈子,都是见不得光的,回国交代罪行还有改过自新的机会。

这五笔“账”一算,赵某某的心理防线被彻底击溃,随即表示“愿意回国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在民警细致工作下,赵某某从西哈努克港赶到位于金边的中国驻柬埔寨大使馆。

由于赵某某护照丢失且签证过期,无法回国投案。

庐阳分局在安徽省公安厅、合肥市公安局协调下,积极争取公安部扫黑办的支持,与中国驻柬埔寨警务联络官取得联系,帮助协调柬移民内政部门接受赵某某投案收押,并快速办理了遣返手续。

不久前,赵某某回国投案,目前已移送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