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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特殊非移民签证外侨 出境须取得旅行通行证

本报讯:一些持有移民局签发之签证的外籍人士将被要求在出境前先取得旅行通行证。移民局长莫仁地在公告中表示,要出境的外侨如果是特殊非移民签证持有者,在离开菲国时无需先取得移民清关证书(ECC)和特殊回国证书(SRC),就必须先从移民局获得旅行通行证。他说,这项新政策是根据新发传染病管理跨机构特别工作组的决议制定的。该工作队已下令,签发签证机构必须向根据1940年菲律宾移民法和其他特别法律获发签证的离境外国人发出旅行通行证。莫仁地解释:“如果移民局所签发的签证豁免在出发前先获得ECC和SRC的规定,那么,您需要先从我们的办公室获得旅行通行证,并在机场向入境事务官员出示该旅行通行证。”他说,申请者必须在出发前至少7天提交其护照的个人资料页、机票和签证页的副本。需要旅行通行证的外国人包括根据《综合投资法》获得创造就业特别签证和特别非移民签证的外国人。



               
By:菲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