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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中小微企业获准购买新冠疫苗

【菲律宾世界日报专讯】

随着免疫计划慢慢向更多优先接种人群开放,菲政府现允许中小微企业(MSME)自行购买新冠肺炎(COVID-19)疫苗。

6月3日,卫生部(DOH)和国家抗疫工作组(NTF)共同签署的一份联合备忘录通知(JMC),其中提到了上述内容。《马尼拉公报》于6月12日(星期六)获得了该文件的副本。



根据JMC《私营企业采购和分配新冠肺炎疫苗程序》第五段A(1)(二)的执行准则,私营企业,包括中小微企业,若计划采购疫苗,"应通过当地紧急使用授权(EUA)持有人向疫苗制造商提交意向书"。

该备忘录还强调,中小微企业在采购疫苗时,必须与卫生部、国家抗疫工作组和相关的疫苗供应商达成多边协议。这点与早先为其他大型私企制定的准则相似。

当疫苗负责人加维斯(Galvez)被问及政府是否已经允许中小微企业自行购买疫苗时,他回答说:"是的。"

然而,加维斯承认,为经济前线人员接种疫苗的一大挑战是菲疫苗供应有限。

这就是为什么政府允许私企自行采购疫苗,这样他们就可以为自己的员工接种疫苗。

此外,加维斯还表示,一些疫苗制造商也已经开始申请对其疫苗进行"全面授权"。

到目前为止,世卫组织和菲律宾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只授权紧急使用新冠疫苗。这意味着疫苗仅免费提供,还不能随时用于商业用途。

获世界卫生组织(WHO)授权的疫苗可直接出售给消费者,公众也可从私企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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