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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关注:【妖秀】泉州两男子靠这招轻松月入10余万,终被抓!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诈骗手法不断翻新,让人防不胜防,一些不法分子明知道他人利用网络实施诈骗活动,但在低成本、高收入的诱惑之下,依然铤而走险,选择为其提供服务,以此获利,殊不知这些行为已经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7月上旬,惠安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利用通讯设备为诈骗分子提供手机账户,于是迅速成立警力专班开展侦查工作。7月14日,警方通过缜密侦查、蹲点布控,在山霞镇成功抓获吴某军(男,27岁,惠安人)、吴某山(男,28岁,惠安人)两名“卡贩子”,并从嫌疑人吴某山家中现场查获非法通讯设备9套、电话卡160余张。



经查,犯罪嫌疑人吴某军、吴某山两人为谋取利益,从各地收购多张电话卡,再利用通讯设备,为境外诈骗团伙提供非法通讯服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据吴某军交代,其在6月中旬通过网络购买了5套通讯设备,以每台设备每小时300元的价格租给诈骗分子,随后找来邻居吴某山,以每天130元的租金将设备架设在吴某山家中。尝到“甜头”的二人大肆收购手机卡并继续购入通讯设备,为诈骗分子远程使用提供帮助,短短一个月就获利13.5万余元。



目前,吴某军、吴某山二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惠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警方提醒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切记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的帮凶,从而引祸上身,切勿将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对公账户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账户买卖、租赁给犯罪分子。以身试法,终将付出惨痛的代价!



来源:惠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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