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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这9人请限期内回国,否则将负刑责!

根据国务院部际联席办通报,以下九名为疑似滞留在缅甸电信诈骗窝点,根据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进一步明确法律标准,规定一年内出境赴诈骗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或多次出境赴诈骗窝点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另根据 “十七个一律”惩戒措施之规定,对未归缅北涉诈窝点人员子女限制使用城区教育资源和直系亲属用电。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上人员必须主动回国并到新桥镇派出所报到。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劝返工作。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陈国深

350881199008161654

义宅村义宅104号



陈锴

3508811994111181612

坂尾村下坑3号



黄成淼

350881198705051659

云墩村桥头5号



赖德添

350881198910051615

产坑村产坑路32号



赖水清

350881199701121634

产坑村陈田20号



林宏建

350881199010091632

陈坑村陈坑8号



吴文烨

350881198403131610

新桥村刘棠西路11号



张家准

350881198903191679

钱坂村刈邱45号



郑新煊

350881199004041655

逢湖村连坑路7-6号

联系方式:

0597-7661069(新桥镇人民政府)

0597-7661109(新桥镇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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