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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冬来了?菲国税局下达电商“追税令”

为更好地监督电商和网红(即网络名人)依法纳税,税务局已下令其19个地区办事处各自设立一个特别工作组,对上述人士进行严格检视。



税务局局长杜莱(Caesar Dulay)于10月29日指示所有地区办事处和审计师监控和核实电商、网红及其他在线运营企业的税务合规性。

杜莱说:“如今的商业交易有很多是通过互联网平台完成的,例如象脸书、Instagram、油管(YouTube)、爱彼迎民宿(Airbnb)、Lazada、Shopee等这样的网上平台。无论其经营方式或赚取收入的方式如何,他们都有义务注册、提交纳税申报表并支付税金。通过数字平台开展业务并不能免除任何人法定的纳税义务。”

建立数据库

税务部门官员还将创建一个数据库,该数据库将包含所有在线商品、服务卖家、网红直播带货、在线房产出租业务经营者的名录。

该数据库还会确定哪些商户仍未在税务局注册,并根据正式收据、销售发票、账簿等文件,评估已被列入清单的人是否及时申报纳税。



税务局将签发正式授权书,授权相关税务官员审查纳税人的账簿,以确定其是否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在针对拖欠纳税人采取依法征税的基础上就某些逃税行为提出控诉。

早些时候,税务局上级单位财政部的部长多明计斯要求杜莱局长建立一个专门的部门来跟踪在线业务的营收情况,税务局还被告知要向外国同行学习如何有效地针对网上交易征税。

根据财政部的数据,截至10月,已有2282家在线零售商和服务提供商在税务局注册。

自由职业者

去年,税务局援引了2013年时任局长洪钦钦(Kim Jacinto-Henares)当年发布的法规,提醒网上卖家办理纳税人登记,他们其中有许多在疫情期间业务营收达到大幅增加的商家。

税务局还追查部分违法经营的网红,首批调查了约250人,这些网红可能已经通过他们网上发表的博客或视频赚取了数百万比绍,却尚未缴纳相应的所得税。



根据税务局的第97-2021号税收备忘录通告,网红被归类为自由职业者或从事贸易或业务的个人经营者。

据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9月,已有105名自媒体名人和内容创作者在税务局注册。

国会还有一项相关的法案正在审议中,该法案旨在推动对视频、网上音乐作品、在线购物网站、社交媒体上的广告征收12%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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