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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添四地“限制出境”(非必要不得前往菲律宾)

对前往菲律宾人员发出紧急通告

关于南安籍人员前往柬埔寨等九个国家的紧急通告
为更加有效防范、精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南安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南安籍人员前往缅甸等九个国家管控的精神要求,结合我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需要,现发布紧急通告如下:
全市广大群众非必要不得前往柬埔寨、阿联酋、菲律宾、泰国、缅甸、老挝、马来西亚、土耳其、印度尼西亚等九个国家。如确有紧急情况,确因公务、就学、就医需要前往上述国家的,必须提前3天以上向户籍所在地村居(社区)及派出所同步报备,并提供营业执照、房产证明(购房合同)、租房合同、有效劳动合同、公派出差文件等相应证明材料,以免造成不便。因未提前报备被上述国家相关部门登记拦截的,公安机关将严格审查,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并参照《南安市涉诈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方案》实施联合惩戒。
南安警方正告旅居在上述国家的南安籍群众,严禁参与电信网络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请无正当理由滞留在上述国家的南安籍群众抓紧时间回国,向户籍所在地村居(社区)及派出所说明前往事由。
南安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2021年12月1日

关于高州籍人员非必要不得前往柬埔寨等八个国家的通告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持续扩散蔓延,多国发现变异病毒,中国公民海外出行仍面临较大健康和安全风险。为进一步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防止高州籍人员非法出境从事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特此通告如下:
高州籍人员非必要不得前往柬埔寨、阿联酋、菲律宾、泰国、缅甸、老挝、马来西亚、土耳其等八个国家。如有紧急情况确需前往,必须提前至少3天向户籍所在地村居(社区)及派出所同步报备,并提供营业执照、房产证明(购房合同)、租房合同、有效劳动合同、公派出差文件等相应证明材料,经审批后方可前往。未提前报备、审批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拦截、劝返的,将参照高州市滞留缅北人员“十五个一律”予以严厉惩戒。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同时,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偷渡人员以及组织、协助、容留偷渡者人员。
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打击偷渡违法犯罪行为的活动中来,如有发现正在或已经非法出入境、滞留境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相关线索,请拨打110或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高州市公安局2021年12月2日





此前,国内已经有两个地方发布过类似的通知,分别是福建省的仙游和秀屿,通告指出:广大群众非必要不得前往柬埔寨、阿联酋、菲律宾、泰国、缅甸、老挝、马来西亚、土耳其、印度尼西亚等九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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