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内容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市决策部署,强化涉诈、涉赌人员打防管控工作,坚决遏制兴宾籍人员非法出入境从事涉诈、涉赌违法犯罪活动,并防止兴宾籍回流人员带来的境外疫情输入风险,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决定对卢扬武等16名兴宾籍无正当理由前往柬埔寨、菲律宾、阿联酋等国在机场被拦截的人员(附名单)进行惩戒,现通告如下: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卢扬武等16人应立即主动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前往事由。并提供相关营业执照房产证明(购房合同)、租房合同、有效劳动合同、公派出差文件等相应证明材料。查明涉赌涉诈的人员,能如实供述自己非法出入境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如上述人员一意孤行,拒不户籍地派出所交待出境事由的,将依法采取立案侦查、网上追逃及以下惩戒措施:
一、冻结、注销户籍,对通告的16名人员全部依法冻结其户口,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到户籍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的,依法注销户口。
二、依法暂停名下所有银行卡、手机卡等业务,五年内不得开办新银行卡、电话卡(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非银行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电话卡包括电信、移动、联通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物联网卡等)。
三、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入团、入党、入学、参军、考录公务员等财政供养人员政审时,原则上不予通过。
四、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派出所说明情况的,依法依规暂停其本人及直系亲属所有政策性补贴(助)资金。
五、本通告最终解释权由区联席办负责解释。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兴宾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兴宾区人民法院
兴宾区人民检察院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
兴宾区司法局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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