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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做好就开放准备?菲律宾将允许外国人以商业、旅游入境!?

总统府周五表示, 2月10日开始,菲律宾政府已允许外国人以商业和旅游目的,并在一定条件下进入本国。



根据抗疫工作组(IATF)第 160-B 号决议,允许以商业和旅游目的入境的外国人包括:

1.根据 Balikbayan 计划法享有 Balikbayan 特权的前菲律宾公民,包括他们的配偶和/或不是 balikbayans 并与他们一起旅行的子女,前提是他们不是受限制的国民;

2.根据经修正的 1960 年第 408 号行政命令,以下国家的公民/国民有权停留不超过 30 天;

入境菲律宾的外国旅客额外要求包括:

完全接种新冠疫苗,并持有可接受的疫苗接种证明,12岁以下未成年人与其完全接种疫苗的外国父母一起旅行除外。

在离开原籍国/入境当天前 48 小时内进行RT-PCR新冠检测且为阴性报告,直接飞往菲律宾,不包括中途停留;前提是他/她在中转期间没有离开机场或进入其它国家。

自抵达菲律宾之日起 30 天内出境回国,或前往下一个目的地

护照在抵达菲律宾时有效期至少为 6 个月,

有信誉良好的保险公司的新冠病毒治疗费用旅行保险,在菲律宾逗留期间的最低保额为 35,000.00 美元(在抵达前获得)。

“不完全符合条件和要求的免签证外国公民将被拒绝进入本国,并应接受适当的排除程序。”

“一旦进入菲律宾,他们将不再需要进行设施隔离,而是应以到达日期的第一天为算起,对任何迹象或症状进行为期7天的自我监测。但是,他们必须向目的地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如果有出现任何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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