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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署第一分庭驳回“撤马”请愿 原告将提起上诉小马吁停止争斗

【菲律宾世界日报专讯】选举署委员艾美.费罗仁诺2月10日向媒体证实,选举署第一分庭已经通过投票做出裁定,驳回针对总统候选人小马科斯的3份请愿(并案处理),保留小马科斯的总统候选人资格。

  该决议是昨天(即全国竞选期第三天)下午5点左右公布的。

小马可以竞选总统

  在委员费罗仁诺和主审委员加斯计贺签署的决议中,选举署第一分庭表示,小马科斯可以竞选我国最高职位,因为针对他的请愿中罗列的要求取消其竞选资格的理由不属于以下范畴:

  ·被当局宣布为精神错乱或无法胜任

  ·因颠覆、暴动、叛乱而被终审判决有罪或犯有任何被判处18个月以上有期徒刑的罪行

  ·因涉及道德败坏的罪行而被终审判决有罪。

  两位委员表示,小马科斯不提交纳税申报表不构成道德败坏。

  他们援引了阿兹纳尔Vs.税务上诉法院的案例,表示未能提交纳税申报表是与虚假申报和欺诈性申报不同的情况。

  选举署决议称:“最高法院从未明确裁定未申报所得税是一种涉及道德败坏的犯罪。”此外,根据《1977年税法》的规定,政府有义务代扣小马科斯的税款,即责任主题是政府。上诉法院在其1997年对小马案的裁决中也维持了这一立场。

  决议指出:“不应异想天开和反复无常地剥夺一个人在任何选举中的被选举权,以免我们将阻止合格的候选人担任公职。”



请愿者抨击判决

  请愿者之一、老马科斯任总统期间戒严令的幸存者文尼法寿·伊拉干表示,小马四年未能缴纳所得税是“不道德的”。

  他坚持认为小马不缴税的行为应被视为道德败坏,并表示选举署的决定将具有“严重后果”。

  伊拉干指出,他将就第一分庭的判决上诉至选举署全庭会议,如果再次败诉,将上诉至最高法院。

  在“人民行动党”提交的请愿书上签名的前人权委员会主席埃塔·罗萨莱斯表示,她不能接受这一决定。

  她说:“小马已经被定罪,有关法律非常严格,是他父亲自己制定的。我们将就此提出上诉。尽管困难重重,但我们已在独裁统治期间经历过这些。我们将继续斗争下去。”

  “人民行动党”在一份声明中表示,选举署的决定是我国民主选举的“重大挫折”。他们将进行上诉,对此案追究到底,并表示“斗争还没有结束”。

“让我们面向未来”

  “该停止争斗了。”

  在撤销对该总统候选人的取消资格案件后,前参议员蒙蒙˙马科斯阵营周四这么说,并伸出“团结之手”。

  据小马科斯的发言人维克˙罗里计斯律师说,对该总统候选人提出取消资格案的请愿者,“被发现犯有说谎之罪,故意援引法律的错误条文和把它们挤塞到他们的有错误陈述,蓄意地误导选举署。”

  罗里计斯在声明中说:“在我们呼吁我们社会这一似乎被误导的部分停止对总统候选人蒙蒙˙马科斯散布谎言的同时,我们伸出我们的团结之手,继续我们对他们和每一个菲人的呼吁,同我们一道,为我们的人民塑造一个更美好和团结的未来。”

  他补充说:“该停止这一争斗,停止这一冲突了,让我们以希望和团结面对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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