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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关注:​​全国首例!制售盗版冬奥吉祥物冰墩墩获刑

犯罪嫌疑人任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

14日,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汤兆志在全面加强冬奥知识产权保护专场发布会上介绍,近期,北京快侦、快诉、快判一起制售盗版冬奥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案,犯罪嫌疑人任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成为全国首例侵犯北京冬奥吉祥物形象著作权刑事案件。

汤兆志称,商家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生产玩具、玩偶或者将其用于服装、玩具等等周边衍生产品的行为,都可能触犯著作权版的有关规定,构成侵权。损害公共利益的,还将会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同样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新闻网 微博截图



雪容融和冰墩墩

冬奥会开幕以来,公众和媒体很关注冬奥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的版权问题,希望了解哪些使用方式是合法的、哪些是违法的,侵权行为可能面临哪些处罚等问题。

对此,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汤兆志表示,从版权角度而言,除了法律特别规定,如《著作权法》规定的为个人学习、研究、欣赏而使用作品,或为了新闻报道媒体不可避免的再现等合理使用的情形外,其他未经许可的著作权意义上的使用行为,都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比如有的商家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生产玩具、玩偶或将其用于服装、玩具等周边衍生产品的行为,都可能触犯著作权版权的有关规定,构成侵权。损害公共利益的,还将会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局长杨东起表示,北京市对冬奥知识产权侵权违法实行“零容忍”。除近期快侦、快诉、快判了全国首例制售盗版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案外,某体育公司在公众号上宣传使用“燃动夏季 助力冬奥”“立即抢票”等内容,某酒业公司生产“2022北京冬奥”纪念酒产品,均因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被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北京还利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针对互联网领域予以重点监管。如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建立“慧眼监管系统”,在“丰台区线上商品库”中抓取包括“冬奥”及冬奥吉祥物等文字图片的商品信息,有效制止违法使用奥运标志的经营行为。在全国范围内,互联网领域的冬奥侵权行为也是重点监管和查处对象。

截至2月12日,优酷、爱奇艺、腾讯视频、新浪微博、B站、抖音、百度等27个主要视频、社交、直播及搜索引擎平台,共接到各类权利人通知后删除涉冬奥侵权链接32376个;按照冬奥会反盗版工作组的要求,通过自查主动删除涉冬奥侵权链接227452个;各平台因传播涉冬奥侵权内容等情况处置各类账号3363个。

在此基础上,关闭了39个境外非法网站,依法处置了52个涉嫌非法传播涉冬奥内容的境内网站(APP)。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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