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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关注:​​​​东航空难|空难赔偿上限仅每人40万元惟航空公司通常多赔

国家民航总局2006年发布「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若民航造成旅客人身伤亡,航空公司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40万元。

东航MU5735航班周一坠毁。中国现行规定,航空公司最多只需向每名乘客赔偿40万元人民币,但根据过往案例,赔偿额往往大幅高于官方定出的额度。



中国慈善杂志微信公众号指出,1993年推出的相关文件,赔偿最高限额定为7万元(约8.6万港元)。不过,国内航空公司当时的赔偿额往往高于7万元,如2000年武汉空难,每人赔偿12.5万元(约15.35万港元),2004年包头空难,每人赔偿21.1万元(约25.9万港元)。

国家民航总局2006年发布「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若民航造成旅客人身伤亡,航空公司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40万元。踏入「40万元时代」后,2010年的伊春空难中,人均赔偿上限达95万元(约116.7万港元)。

今次东航的赔偿额按惯例不会低于40万元。纵然如此,随着国内居民收入水准已经大幅提高,舆论普遍认为40万元的标准已不合时宜,业内专家学者也呼吁修改标准,但至今未有进展。

来源:星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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