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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所有12至17岁未成年人可以接受新肺疫病疫苗注射

联合日报讯:卫生部周二宣布,所有年龄在十二至十七岁的未成年人可以接受新肺疫病加强疫苗的注射。

卫生部发表谈话说:“是的,儿童在十二岁到十七岁者,如今可以得到加强疫苗的注射。

上周,政府基于一些“枝节”课题,延缓为十二至十七岁的未成年人,非属于免疫力低下情形者注射加强疫苗。

记者问卫生次长帛艺礼,是否所有实施单位都可以执行一般人口的加强疫苗注射,她回答说,凡地方政府单位已经准备好,就可以开始注射。

帛艺礼说,执行准则规定,凡地方政府单位或疫苗注射中心已准备好实施,都可以实行。

据卫生部说,未成年人包括免疫力低下的人,都可以进行疫苗的注射,他们必须于接受初阶疫苗的二十八天后,接受加强疫苗,至于一般人口可以在接受初阶疫苗的五个月后,才可以接受加强疫苗。(J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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