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菲华快讯
立法者为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设定禁酒令

本报讯:禁止向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出售酒类的措施,已提交众议院。

纳卯市议员保罗杜特地和敏讫议员艾力叶,根据众议院第 1753 号法案或《反未成年人饮酒法案》,提出这项提案,旨在惩罚被抓获的个人或私人实体向不合格的个人提供酒类。

该法案将不合格个人定义为 21 岁以下的人,或 21 岁但由于身体或精神残疾或状况而无法充分照顾自己或保护自己免受虐待、忽视、残忍、剥削或歧视的人。

杜特地在声明中说:“青年在国家建设中起著至关重要的作用,促进和保护他们的身体、道德、精神、智力和社会福祉是国家的责任。”

对于第一次违规,违规者将在将违规者移交给父母或监护人之前,接受由描笼涯儿童保护委员会 (BCPC) 管理的咨询。

随后,罪犯将被要求与父母或监护人一起参加由 BCPC 进行的连续两次定期辅导。不遵守要求,将把此事上报社会福利和发展部。

另方面,任何达到法定年龄的人或任何机构违反该法案的任何规定,将被处以 50,000比索 的罚款,或不超过三个月的徒刑。

对于后续的违法行为,除了吊销经营与销售酒精或酒精饮料相关的业务的许可证外,这两项处罚都将适用。

“如果违法行为是由公司、合伙企业、协会或类似实体实施的,则总裁、总经理或大多数高级官员将对违法行为负责。

任何负有执行法律职责的公职人员,如果故意和恶意阻止、禁止、拒绝、中止或违反法案的任何规定或根据法案颁布的任何规章制度的执行,将被判处不少于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并暂停公职。

除徒刑外,责任人员还将根据适用法律承担行政责任。(JL)


了解更多请搜索: 未成年 禁酒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