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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抓拍违章惹大批车主争议,菲陆运署呼吁暂停数字执法

在菲律宾,用CCTV监控探头/数码相机等技术手段,监控抓拍车辆的交通违章行为,这还是一个尚属摸着石头过河的新鲜尝试,目前仅在MMDA(马尼拉发展署)管辖范围内的几个大马尼拉所属城市开展。

一个多月的实践证明,电子探头执法的效果要比以前人工执法的效果强太多。



以先吃螃蟹的奎松市为例,自7 月 1 日实施无接触违章惩罚计划(NCAP)以来,奎松市政府记录了 11083起交通违规行为。

根据市政府公布的7月数据,大多数交通违法行为涉及不遵守交通标志(初犯)共9583起,其次是第二次违规955起。

市政厅表示,有 381 名驾车者被发现是第三次违反交通管制标志。

当地政府记录了83起阻塞行人专用道的初犯案件,一名司机被发现第二次犯下同样的违规行为。

市政厅还分别记录了 67 起逆向驾驶的案件。

十名驾驶者因没有避让行人而被开单,而一名驾驶者因鲁莽驾驶而被判有罪。

市政府的新闻稿中表示:“数字监控手段,高效智能,避免了人工干预和低效腐败,因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注意,同时提醒驾驶者,无论是否有数字监控探头,都要遵守交通规则。”

然鹅,作为猫和老鼠的另一方,处于被监控未知的驾驶员和车主,似乎对此并不买账。

朋友安达卢是一名菲华二代,6月份将自己的二手三菱G4轿车,卖给了别人,车辆过户早都完成,车钱两清,BUT,因为低效的LTO办公人员,车辆(车牌)的LTO登记信息,仍然在安达卢名下,新车主的OR/CR还没有拿到。

然后,从7月下旬开始,安达卢陆续收到了来自MMDA和当地政府LGU邮寄到家的多张通知或传票,内容是某年某月某日,其名下的轿车,在某某路段发生什么样的交通违法行为,让其一周内去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如果不缴纳,将会由滞纳金罚款,还会导致车辆无法年检和重新注册。

接到通知,安达路一脑袋黑人问号,车都卖了一个月了,有什么违章和自己有毛线关系,然后上社交媒体一查,LTO和LGU的监控抓怕相关脸书页面下,投诉和骂娘的,此起彼伏。

对于安达路这样的车主而言,莫名其妙的罚单无一不公平,同样,对于那些把车借给朋友使用,最后自己吃罚单的车主来说,也显得是无妄之灾。

于是,不断有相关的律师和立法人士,写公开信投诉MMDA的相关政策,表示这种电子抓拍的政策实施,可能会成为驾车者的额外负担和国家制度化的腐败根源。

“这个数字监控系统值得称赞,因为其目的是惩罚犯错或任性的司机。但有车主告诉我,实施者正在处以莫名其妙的罚款,并且可能违反宪法,因为没有正当的法律程序。

同样,没有任何法律、法令或法规因未缴纳交通违规罚款而禁止车辆登记,”一封具有代表性的投诉信如是写道。

同时还有司机反应,一次违规行为,收到了两张罚单,一张是MMDA的,一张是当地政府机构的,也就说,一次违章,罚款两遍,这明显的是过度苛政的表现。

按照交通部门的初衷,应该由大马尼拉发展局署(MMDA) 与陆运署 (LTO) 协调,在该地区的所有主要通道实施,但马尼拉、奎松市、帕拉纳克和巴伦苏埃拉等一些地方政府机构已经在自己的地方也采用了NCAP制度,这就导致了一份交通违法证据,被处罚多次的可能性。

此外,还有司机质疑MMDA在整场交通违法行为处理过程中的角色问题,有律师表示,按照宪法,涉嫌违法的当事人有上诉或提起行政异议的权利,可如果涉嫌违章司机,可以提出申诉、投诉和抗议的唯一途径,就是执法者MMDA本身,那么这种情况就属于即当选手又当裁判,有违公平。

彩荣这里补充一下,西语的语言环境里,类似于即当又当的说法是——该机构实际上将成为“原告、被告、法官和刽子手”。

同时,还有司机表示,想要了解探头服务提供商的详细信息、一些与安全相关的问题,以及有权利了解他们收取的罚款或费用的去向。

看看,新政才推一个月,问题就如此一箩筐,不是政策不好,似是刁民太多。

在菲律宾,刁民太多,为官不易。

面对如此多的“刁”民群起责难,还有律师帮腔,更有不知好歹只为讨好选票的议员,公然向MMDA和LTO提出质疑,此情此景下,饶是高高在上的LTO,也只能摆低姿态,谦逊的将掷地有声的话语再硬生生吞回去。

本周二,LTO负责人兼交通部助理部长瓜迪兹Teofilo Guadiz III 表示,在受到大量指控后,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建议MMDA考虑暂停执行上述政策。

“我们需要解决的政策似乎存在漏洞,以便车辆的实际驾驶员将对违规行为负责。我们将研究追究驾驶员责任的方式。”瓜迪兹说。

这位交通部二号人物坦言,有些情况下,二手车的所有权转让,尚未在 LTO 及时完成。

当然,从大方向来看,LTO表示该政策是“光明未来”,但仍需要一些工作完善,才能有效实施星辰大海。

(消息源: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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