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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食其果!吴某孙某毋某带领35人入职菲律宾诈骗集团,其中有1名未成年人!

8月25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吴某某等34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被告人吴某某等人分别被判处六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


(菠菜大楼)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5月至6月,被告人吴某某、孙某某、毋某某分批带领各自招募的人员共计35人(含一名未成年人韩某某,另案处理)离境前往菲律宾加入电信网络诈骗组织。落地后,组织高层人员安排被告人居住于菲律宾巴拉望省某地 ,按照公司化运营机制,统一管理,提供食宿及培训。该组织结构严密,人员分工明确,下设多个业务小组进行诈骗犯罪活动。

2019年6月至9月中旬,被告人按照统一安排,互相配合,引诱被害人添加微信或QQ,一步步诱导被害人在虚假投资平台注册购买虚拟货币,待被害人购买后,该平台通过操纵虚拟货币价格持续贬值,制造投资亏损假象,非法获利。经审计和核实,本案报案被害人共计97名,被骗金额共计人民币21330152.24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某等3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参与在境外成立的专门针对境内居民实施诈骗的犯罪集团,结伙利用电信通讯、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向社会公众发布虚假信息、设置骗局,通过远程控制,非接触性地诱使被害人交付财物,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因各被告人在犯罪集团中均系从犯,法院结合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违法所得、退赃退赔、认罪悔罪表现,对34名被告人均依法减轻处罚。据此,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其余被告人均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十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该案系公安部专项行动侦办的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系列犯罪案件之一,涉案被告人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力大。在该案审理中,雁塔法院多措并举,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审理方式,通过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庭审调查等程序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同时积极与被告人、辩护人及家属沟通,从电信网络诈骗的危害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等方面向被告人释法明理。案件审理过程中,吴某某等人退赃退赔人民币共计3800600元,最大限度为被害人追赃挽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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