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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的可再生能源投资很快将激增

菲律宾马尼拉(马尼拉公报)——菲律宾司法部 (DOJ) 认为,包括太阳能、风能、水力和海洋或潮汐能在内的自然资源不受宪法对外资所有权的限制,菲律宾可能很快就会看到可再生能源 (RE) 投资激增。



参议院能源委员会副主席、参议员 Sherwin Gatchalian 指出,可再生能源投资的流动取决于修改第 9513 号共和国法案或 2008 年可再生能源法案的实施规则和条例 (IRR)。
“取消 40% 的外资持股上限改变了游戏规则。这使菲律宾走上了创造投资环境的正确道路,该环境将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和俄罗斯与乌克兰之间持续冲突的努力中加强建立更多可再生能源设施,”Gatchalian 在 10 月 9 日星期日的一份声明中说。
这位参议员还表示,在菲律宾更广泛地采用可再生能源可以逐步降低电价,以造福消费者,同时在相关社区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同样,他表示,随着能源部 (DOE) 最近决定将并网区域的可再生能源利用百分比从 1% 提高到 2.52%,并符合能源部的愿景是通过清洁和可持续的能源系统为社区提供动力。Gatchalian 表示,这一增长至 2.52% 将于 2023 年生效。
这位立法者还表示,增加可再生能源投资将有助于菲律宾减少对化石燃料和燃煤电厂能源的依赖。他还表示,任何可再生能源使用的增加也可以促进该国尚未利用的其他可再生能源资源的开发,例如海洋或潮汐能、绿色氢和海上风能等。
“无论在国内可利用的任何能源资源都将对消费者和我们的经济有巨大帮助。”参议员说。
“这一点至关重要,特别是因为我们仍在经历可能阻碍我们经济增长的电力成本波动。”他说。
迄今为止,菲律宾能源部共批准了 998 份可再生能源合同,产生了约 2700 亿比索的投资。此类合同的总装机容量为 5460 兆瓦 (MW),潜在容量为 61,613.81 兆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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