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众院启动修宪讨论程序
修宪模式再次成为分歧点
有议员提议:总统可连任一次
【菲律宾世界日报专讯】菲律宾众议院的修宪委员会再次开始尝试修改《1987年宪法》,此前几届政府及盟友多次试图重新修改国家的基本法,但均以失败告终。
受邀参加审议的宪法专家对宪法是否应该部分或全部修改以及修改宪法的方式存在分歧。
两种修宪模式再次成为分歧点
已退休的高等法院大法官未申地·门多萨认为,有必要修改现行宪法中关于如何进行修宪的条款,他担心这可能会导致一场革命。
他告诉委员会:“因为第17条中的修宪条款非常少,没有详细说明国会作为制宪机构应该如何开会和投票。这很重要,因为修宪条款是表达民意的安全界限。你把它弄得模棱两可,让修宪变得很困难或者容易,因为它都是模棱两可的。它缺乏细节。你会得到什么?可能是一场革命。”
但是门多萨问到,如果国会决定以修宪会议(Con-Ass)的形式重修宪法,而不是召开制宪大会(Con-Con),那么国会对自己的额外权力进行投票是否合适?
门多萨说:“所以问题就来了。比如,目前宪法中有经济限制条款。要取消或删除它们,你就需要进行修宪。如果国会作为修宪会议(Con-Ass),投票增加自己的权力,拥有不经过完整修宪程序就赋予外国人平等商业权利的额外权力,这是否合适?”
门多萨解释说:“因为在制宪大会修宪时,是国会和人民共同批准的,但如果是修宪会议,那么国会自己就能行使这种权力。”
门多萨还表示,一些提案,比如修改总统任期的问题,应该留给制宪大会进行审议。
同时,作为1986年起草现行宪法的宪法委员会成员,前选举署署长克里斯蒂安·蒙索德则坚持认为,只有全面实施现行宪法,才能解决我国的问题。
他告诉议员们:“与其急于修改宪法,我们的立法者为什么不通过一项反政治王朝的法律呢?比如今年的描笼涯选举的4级制度?党团制度下的政治王朝泛滥又该如何呢?宪法和法官不是问题,而是解决方案的一部分。”
修宪提议:总统可连任一次
2005年曾经为阿罗约政府的修宪咨询委员会工作的成员兰比诺表示,他提议取消立法者和地方政府官员的任期限制,并把总统和副总统的任期改为2次6年任期(即可竞选连任一次),同时提议将参议员选举区域化,总共选出48名参议员。
律师兰比诺(Raul Lambino)在众议院修宪委员会发表讲话时公布了他的提案,该委员会开始审议一项提案,即是否要召开制宪大会(Con-Con)以修改已有36年历史的菲律宾宪法。
兰比诺表示,总统和副总统都应该可以同时竞选连任一次。依照目前宪法规定,总统的任期被限制为1任6年,而副总统为2次6年任期(即是可竞选连任一次)。
“目前总统的任期被限制为1任6年,这是正确的,但让我们给一个英明的总统竞选连任一次(6年)的机会,如果他不是做得很好,那么,他就不会连任。”兰比诺称。
兰比诺也希望取消目前对地方政府官员和国会议员的任期限制。
参议员的任期被限制为6年(可竞选连任一次),而国会议员与地方政府官员一样,被限制为3次三年任期(即是可以竞选连任2次)。
然而,他希望将参议员选举区域化,除了他希望将菲律宾划分为8个参议院地区,每个地区必须选出6名参议员——这意味着目前由24人组成的参议院可能会将其成员增加一倍,变成48人。
兰比诺称:“这与我认为参议员的选举具有普遍性代表选区之选民的信念不相符。他们无法全然代表选区的选民。”
“在我们的提案中,这只是一个建议,你们可以参考,菲律宾将有8个参议院地区,3个在吕宋:北吕宋,国家首都地区,高智礼拉地区,南吕宋,2个在维萨亚:东维萨亚地区及西维萨亚地区,2个在棉兰佬:东棉兰佬地区,西棉兰佬地区,还有棉兰佬穆斯林‘摩洛国’自治区(BARMM)。”
兰比诺认为:“参议院地区将有8个。让我们增加参议员的人数,每个地区选出6人。总共可选出48名参议员,他们将按照划分的地区被选出。如此,我们认为参议员将于选区的需求更加反应灵敏、及时和积极、与负有责任感。因为将在参议院提出的法案将满足其组成地区选民的需求。”
兰比诺补充道,目前的参议员人数在美国统治菲律宾时期是固定的,当时菲律宾的人口比现今少得多。
菲律宾世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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