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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恩施回应“当地人非必要不得前往菲律宾”:只限制特定人员

南方都市报  采写:侯婧婧
2月7日下午,湖北省恩施市公安局发布《关于恩施市籍人员非必要不得前往柬埔寨等八国的紧急通告》,消息登上热搜引发关注。



2月8日上午,当地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回应南都记者称,这种管控仅针对涉诈重点人员,普通人因公出差、上学、旅游等不会受限制。

恩施市公安局2月7日发布的通告称,恩施市籍人员非紧急、非必要不得前往柬埔寨、缅甸、老挝、阿联酋、菲律宾、泰国、马来西亚、土耳其等国。

如确有紧急情况因公务、就学等需前往上述国家的,应至少提前3日向户籍所在村(社区)及派出所同步报备,填写《恩施市籍人员赴境外报备审核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前往上述国家。未提前报备、审批,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或边检部门拦截劝返的,将按照国务院联席办下发的《涉诈重点人员管控工作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纳入列管,依法执行注销护照、限制出境等惩戒措施。

上述通告发布之后,登上微博热搜引发关注。

2月8日上午,南都记者致电恩施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解释,发布这一通告是依据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的《涉诈重点人员管控工作暂行办法》,为了更加有效防范、精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犯罪,坚决遏制恩施市籍人员非法出境从事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它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该工作人员表示,这种管控仅针对涉诈重点人员,普通人如有正当理由,仍然可以前往柬埔寨等八国,因公出差、上学、旅游等都属于正当理由。

这并不是当地第一次发布类似的紧急通告。在2022年1月13日的同类通告中,所涉地域除了柬埔寨、泰国、缅甸、菲律宾、老挝、马来西亚、阿联酋、土耳其,还包括国内的云南德宏州、临沧市、普洱市和西双版纳州等边境地区。

此前湖南、广西、福建等省份特定地市的公安机关也曾发布类似的“非不要不得前往一些东南亚国家”的通告,均与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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