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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罪的合理确定性”,菲律宾司法部长要求更高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菲律宾马尼拉(ABS-CBN 新闻)——菲律宾司法部长耶稣·克里斯平·雷姆拉 (Jesus Crispin Remulla) 发布了一份部门通告,提高了向法院提起刑事案件的门槛。




在 2 月 10 日星期五发布的通告中,雷姆拉指示检察官在没有“合理确定定罪”的情况下立即撤回信息或刑事指控,这与目前的“可能原因”初步调查标准背道而驰。通知将具有“合理确定性定罪”的案件定义为有“初步证据”或表面上证据确凿的证据支持的案件。

雷姆拉援引司法部的政策方向,即只提交有合理确定性定罪的案件,以及司法部门协调委员会 (JSCC) 为疏通和减少法庭备案的努力,命令检察官“仔细评估他们的所有案件,并确定每个案件是否有根据手头的证据、证人的可用性以及私人申诉人的持续兴趣,定罪的合理确定性。

”根据第 112 条规则第 1 节关于初步调查的法院规则目前只要求“有充分理由相信犯罪已经发生并且被告可能有罪,并且应该在审判之前进行审判”案件提交法庭。在 1 月于碧瑶举行的司法部门协调委员会会议之前,司法部长首先建议将在法庭上提起刑事案件的证据等级从“可能的原因”提高到“合理确定的定罪”。“我们都知道,有必要缩小当前提交犯罪信息、可能原因和定罪所需的证据之间的巨大差距,这是无可置疑的证据。”

他被引述说在最高法院发布的新闻简报中。司法部门协调委员会由最高法院、司法部以及内政和地方政府部的负责人共同担任主席。在周五的一份声明中,司法部发言人克拉瓦诺 Asec。Mico Clavano 表示,该通知是基于司法部长的行政职能。克拉瓦诺说:“他的政策是只在法庭上提交高质量的案件——那些会产生定罪的案件。”

他解释说,由于“可能的原因”和“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据”之间的巨大差距,定罪率受到影响,监狱的拥堵率急剧上升,一些人在被宣告无罪后才获释。“换句话说,当提交薄弱的案件时,政府的资源被浪费了。这些问题,除其他外,可以通过只提交具有合理确定性定罪的案件来解决。”他补充说。

但是,在司法部在初步审查中实施新标准之前,是否应该先由最高法院修改法院规则?克拉瓦诺说,法院规则下关于初步调查的规定可能会被修改或完全废除。“随着最高法院同意让司法部牵头,规则 112 的修正案即将出台。也有可能将第 112 条规则从法院规则中完全删除,使其成为纯粹的行政职能,”他说。

ABS-CBN News 联系了最高法院公共信息办公室,但尚未收到回复。然而,一名检察官在决定是否立案时援引了检察官的自由裁量权。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刑事诉讼专家表示,这是一个积极的进展。他说:“这不仅会疏通案卷,而且有望减少轻率的备案,并让警方调查人员注意到他们应该更好地调查——着眼于确保定罪,而不仅仅是结案。”总检察长 Benedicto Malcontento 告诉 ABS-CBN 新闻,他们“将在此事上执行 SOJ(司法部长)的指示。”该通知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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