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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参议员希望对涉及非法毒品的执法人员和民选官员判处死刑

菲律宾马尼拉(菲律宾每日问询报)——菲律宾参议员罗宾·帕迪拉 (Robin Padilla) 再次推动在该国恢复死刑,这次的目标是涉及非法毒品的执法部门和民选官员。



帕迪拉提交了第 2217 号参议院法案,以修订 2002 年的《综合危险药物法》,将对菲律宾国家警察、菲律宾武装部队和其他军警或执法机构成员与毒品有关的罪行处以死刑。

根据帕迪拉的提议,为贩毒做出贡献、捐赠或从贩毒中获利的民选官员同样应被处决,“不影响免职,并永久取消担任政府职务的资格。”

但是,他指出,死刑“不得施加于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的妇女,或任何 70 岁以上的人。”

帕迪拉表示,由于涉及执法人员和民选官员的非法毒品案件激增,菲律宾处于“不安全状态”。

“现行法律已证明其无法阻止与毒品有关的犯罪。我们法律的宽大处理使我们陷入了这种令人遗憾的境地,执法人员现在不惧怕参与非法毒品交易。形势严峻,要求我们的政府采取坚定而果断的措施作出回应:必须修改法律。”这位参议员说。

他谴责了“无可争辩的事实,即非法毒品交易和流行变得如此根深蒂固和系统化,以至于它的腐烂在我们公共机构的核心”——因此,强调需要重新实施死刑以阻止毒品犯罪者违法执法机构和公共办公室。

他说,拟议法律的最终目标是“恢复法治并重建菲律宾人民的信任”。

参议院第 2217 号法案是帕迪拉在第 19 届国会中提出的第三项法案,呼吁在菲律宾恢复针对特定罪行的死刑。

他早些时候提出了对参与谋杀的保安人员以及被裁定违反反农产品走私法的海关局和其他执法机构官员处以死刑的建议措施。

菲律宾于1993年首次对滔天罪行判处死刑,但在2006年前总统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Gloria Macapagal Arroyo)执政期间,将其从刑法规定的刑罚清单中剔除。

2007年,菲律宾批准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项任择议定书》,要求全国废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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