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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议院批准,菲律宾或将迎来离婚合法化

中国有句俗话“请神容易送神难”。

在菲律宾,这句俗话需要换一个话语版本,如果来菲华人,机缘巧合,有幸与菲律宾人组建家庭,当您发现婚姻是牢笼事,就会知道这句话的菲律宾版本——

结婚容易,离婚难。

来菲律宾没多久,就听过老侨反复八卦本地若干家族的秘辛,不管家族成员在外面怎么小三小四甚至小葫芦娃一家子,但是不能离婚就是不能离婚。

查过相关资料后,才发现,菲律宾的法律明文规定,不能离婚。

在菲律宾这个天主教徒占多数的国家,离婚是非法的,法院唯一可以做的事,就是宣布婚约事实无效,而这个结果,通常要用漫长的时间和精力,以及不菲的费用。



这样导致的结果是,在菲律宾这个为贫困所苦的国家,案件的费用可能高达几十万比索或更多,而且无法保证成功,一些寻求快速离婚的人陷入网路诈骗,进而造成自身的二次损失。

SO,在菲律宾,推动离婚合法化,已经成为朝野有识之士的共识。

经过世俗与教会间的反复博弈,如今,离婚合法话终于看到了最终的希望曙光,日前,菲律宾参议院小组批准了一项综合法案,扩大了该国解除婚姻和离婚的理由。

菲律宾参议院妇女、儿童、家庭关系和性别平等委员会在其报告中表示,虽然国家继续承认家庭的神圣性,但它也有义务维护每个人的尊严,保证充分尊重人权,维护法律面前基本平等,保障儿童的最大利益。

“最终,国家应采取符合宪法保障的基本自由的离婚政策......”委员会的报告说。

参议院委员会表示,要获得绝对离婚,配偶双方必须单独或共同提出申请。

有共同子女的配偶双方提交的联合申请必须包括为子女提供支持、监护和生活安排的养育计划。

“如果法院认为共同生育计划足以保护共同子女的权益,法院将批准共同生育计划,并在有必要的情况下颁发离婚令,”该法案表示。

该法案得到了参议院妇女、儿童、家庭关系和性别平等委员会的批准,该委员会还发布了一份报告供全体会议批准。

综合法案的起草者包括小组负责人、参议员Risa Hontiveros、参议员 Raffy Tulfo、Robin Padilla、参议员 Pia Cayetano 和 Imee Marcos。

除五位作者外,其他四位作者也签署了小组报告,包括参议员 JV Ejercito、Grace Poe、Aquilino “Koko” Pimentel III 和参议院临时议长 Loren Legarda。

该法案写道:“国家应确保批准绝对离婚的法庭程序是负担得起的、迅速且廉价的,特别是对于贫困的诉讼当事人而言。”

该法案将绝对离婚定义为“法院在法律程序中合法终止婚姻”。

根据该法案,离婚的理由包括:

五年的分居,无论是连续的还是中断的,没有分居的司法判决,

被告配偶对原告配偶实施强奸罪,无论是在结婚之前还是之后,

《家庭法》规定的合法分居理由;前提是身体暴力或严重虐待行为……无需重复;进一步规定,女同性恋和同性恋……不应成为理由,除非配偶一方或双方对婚姻不忠,

任何菲律宾公民在外国司法管辖区有效获得的绝对离婚的最终判决,

不可调和的婚姻分歧或婚姻的破裂,尽管认真努力和解,

经教会或宗教实体正式授权的婚姻无效或解除,或经双方所属的 ICC 或 IP 传统上认可、接受和遵守的习俗和惯例正式授权的婚姻终止。

同时,报告指出,对于贫困诉讼当事人,法院应免除支付立案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并应指定一名正式律师,并指派社会工作者、心理学家和精神科医生……来协助申请人及其子女。

为了评估贫困证据,法院可以考虑他们的独立收入来源、财产和承担律师服务的能力。法院还可能考虑申请人是否来自边缘化群体或实体。

早先,在参议院之前,菲律宾众议院人口和家庭关系委员会已经批准了一项未编号的替代法案,重新将离婚作为解除婚姻的替代方式。

该法案在众议院获得压倒性通过,法案规定,离婚申请将经过司法程序,证明离婚原因成立,并且婚姻已经完全破裂,没有任何和解的可能性。

然而,该法案禁止快速、公证、电子邮件和其他快速的驾车离婚方式。此外,绝对离婚的判决不会以事实规定或判决供述为基础。

此外,提出离婚申请后还规定有 60 天的冷静期。在此期间,法官应切实努力调解双方。

离婚法案还授权检察官进行调查,以确保双方不存在串通,或者一方是否强迫另一方提出离婚申请。

然而,如果双方同意和解,离婚申请将在诉讼过程中随时被驳回。

同样,即使在颁布绝对离婚令后,只要双方决定和解,离婚令也可以无效。

对于那些被判串通离婚令或一方强迫另一方提出离婚的人,该法案将处以五年监禁和巨额罚款。

菲律宾的离婚法案,可以看做菲律宾世俗社会与宗教势力来回博弈的窗口,经过漫长的拔河,如今,允许离婚合法化,无疑是传统世俗社会获得的巨大进步, 对于那些饱受家庭冷战等诸般不人道待遇的家庭成员而言,也看到了胜利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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