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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洗钱案金额破千亿菲币 曾在菲律宾及柬埔寨设赌博网

新加坡洗黑钱案涉及资产 增至超过24亿新币

据新加坡8世界新闻网报道,新加坡涉及资产最高金额的洗钱案调查又有进展。警方透露,迄今为止,警方扣押或发出禁止处置令的资产,总价值超过24亿新元(约合1000亿菲币)。

警方20日发布文告时说,针对媒体就洗钱案的询问,警方已对本地最大宗洗黑钱案采取进一步行动。这起案件涉及海外组织诈骗和网络赌博等非法活动,并“洗白”犯罪所得的外籍人士。

在这些行动中,警方扣押了更多资产,并发出了禁止处置令。迄今为止,警方扣押或发出禁止处置令的资产总价值超过 24 亿新元。

这些资产包括:查封的银行账户总价值超过 11.27 亿新元、超过 7600 万新元现金(包括外币)、68 条金条、294 个名牌包包、164 个名表、546 件珠宝、加密货币超过3800万新元,以及204个电脑、手机等电子设备。

此外,警方也针对110个房地产和62辆车发出禁止处置令,总值超过12亿4200万元,以及多件饰品和酒。

调查仍在进行中。

中国安溪男子曾设赌博网涉赌近2亿新币



据新加坡8世界新闻网报道,曾开设非法赌博网站,涉赌近2亿元的中国安溪男子王某刚,名字出现在律政部向本地宝石和贵金属经销商发出的审查名单中,要求商家进行审查。

据记者进一步查证,王某刚曾遭中国执法单位逮捕,并被判三年有期徒刑以及罚款300万元人民币(约56万新元)。

本地近日爆发涉及24亿元历来最大洗钱案后,除了十个被捕被控的涉案者外,律政部上个月底曾向本地宝石和贵金属经销商发出通告,要求他们审查旗下交易和业务关系,是否涉及洗钱案的十名被告和另外24名同伙。

十被告分别是柬埔寨籍33岁的陈某远、土耳其籍42岁的王某明、柬埔寨籍41岁的苏某林、瓦努阿图籍35岁的苏某锋、塞浦路籍40岁的苏某金、柬埔寨籍31岁的苏某强、中国籍43岁的林某英、中国籍44岁的张某金、中国籍31岁的王某森以及塞浦路斯籍34岁的王某海。

《8视界新闻网》记者根据律政部发出的通告名单,发现除了十个落网被告外,有一个名为王某刚的男子,与中国在2015年侦破的一起网络赌博案涉案主谋同名同姓。

在菲律宾设非法设赌博网站捞钱

根据搜狐网在2015年10月份的一篇报道,王某刚1989年在福建安溪县出生。2012年,年仅23岁时,他与一名男子在菲律宾克拉克建立鸿利国际中文网站,隔年正式投入运营。

该网站经营常见的赌博玩法如“百家乐”“二十一点”等在线赌博,还有就是“体育赛事”以及电子游戏等赌博项目。运营方式是向参与网络赌博者提供网络赌博平台,并要求他们提供真实姓名和银行账户,以注册为会员,而且以每注一元人民币的方式,吸引用户下注。

为吸引更多会员,每注下注后,无论输赢,网站会提供返利,且通过快捷的网银转账方式,立即将返利转到会员的银行账户。

网站还从注册会员中,发展代理;通过给予代理会员更优惠的返利,鼓励代理发展更多人员在该网站参与赌博。

嫌犯王某森加入赌博网工作

据报道,王某刚同伙中有一个名叫王某林的男子,负责网站技术及管理工作。2014年年初,网站开始赢利,王某刚又招聘安溪同乡王某龙、王某森(涉及本地洗钱案被告之一)至网站工作。

王某森据说加入网站后,主要负责网站的财务工作。他和王某林一样每月领取1万元人民币(约1800新元)的底薪,如果网站有盈利,还可获得奖金分红,其中王某林因对网站贡献大,其赢利提成由5%上升到8%。很快,王某林就利用妹妹名义买入豪华宝马轿车,也利用她的名字在银行存入大笔存款。

网站迁移到柬埔寨继续运营

2014年3月,王某刚将该网站迁往柬埔寨,王某林负责具体的搬迁工作,网站内部分为技术、客服、财务三个部门,王某森负责网站的财务工作,王某龙协助王某林管理网站客服。

网站在柬埔寨继续营运,几个“负责人”也疯狂在中国境内发展下线,结果在短时间内,该网站涉赌的赌资竟高达9.8亿元人民币(约1亿8358万新元)。

到了2014年底,王某森已晋升为全面管理网站,而王某龙则协助他管理。

王某刚被判有期徒刑和罚款

报道没有提及王某刚如何落网,不过与本案相关的落网人员都在2015年被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法院判判处有期徒刑和罚款。有期徒刑介于是十个月到三年不等,罚款金额则介于5万元人民币(9353新元)到300万元人民币(约56万新元)不等。

其中,王刚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约56万新元)。

王某森在这起案件中虽然被调查,也说明另案处理,但没有相关的判决资料。

王某刚的刑期在2018年结束,相信他之后曾辗转来到本地落脚,也曾在本地消费,名字才会被列入律政部的通告名单中,洗钱案刚爆发时,警方曾发表文告表示,除了被捕的十个被告外,另外有12人正在协助警方调查,还有八人正被警方通缉,但警方并未透露这些人的身份和姓名。

菲律宾参议院三读通过互联网交易法案

当地时间9月25日,菲律宾参议院三读通过第1846号议案或《互联网交易法案》,该法案旨在保护商家和消费者免受互联网交易中的欺诈行为,并确保电子商务交易可靠、安全且对所有消费者可访问。

该法案还对违反消费者权益法的电子市场、电子零售商、在线商家和线上平台征收处罚,违反某些规定的违法者可能会面临额外惩罚。

该法案的众议院版本于去年12月通过。

在他的首次国情咨文中,小马科斯要求国会制定电子商务法,该法将“建立通过互联网或电子方式有效监管商业活动,以确保保护消费者权益和数据隐私,鼓励创新,促进公平广告实践和竞争,确保在线交易安全,保护知识产权,遵守产品标准和安全。”

菲律宾参院三读通过简化缴税法案

菲律宾参议院三读通过第2244号议案或《简化缴税法案》。

据悉,该法案旨在建立一个税收管理系统,不仅鼓励纳税人真实迅速地支付税款,还有助于更高效地筹集各种政府项目所需的税款。一旦成为法律,该措施将通过修订1997年《国家内部税收法典》的某些条款,引入行政改革,简化税收合规性并加强纳税人权利。

参议院筹款委员会主席、参议员张侨伟(Sherwin Gatchalian)表示:“法案旨在通过允许纳税人在任何税收区办公室或任何授权的代理银行进行申报和付款,无论其是否位于他们注册的地区办公室辖区内,以彻底改变目前的报税和缴税流程。”

根据这项法案,纳税人被允许在任何税收区办公室解决遗产税和赠与税,因为这将减轻那些不得不长途跋涉或面临后勤挑战来履行税务义务的纳税人的负担。此外,法案还将通过任何认可的支付渠道或平台制度化使用数字申报和缴款。

他强调,电子化申报纳税申报和缴税有望提高合规性,因为它将使纳税人更容易更便捷地履行其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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