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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菲律宾、柬埔寨的电诈公司诈骗同胞300多万,多人被判刑!

据黑河市法院消息,近日,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沈某超、沈某荣、汪某等人诈骗案依法公开宣判。



(资料图)

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以下简称《意见二》)出台后,全市首例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被告人适用《意见二》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的刑事案件。

爱辉区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8年5月至2021年3月期间,被告人汪某、沈某1、李某某、沈某2、王某某通过他人介绍,先后从中国境内前往柬埔寨、菲律宾境外诈骗公司工作,被告人李某某、王某某、汪某、沈某1、沈某2所在诈骗公司在境外针对中国境内居民实施诈骗活动。

诈骗公司内部设有人事部、财务部等部门,并设立接待组、导师组、炒群组等操作小组,主要诈骗模式为通过网络软件或平台发布“兼职”广告信息,推送“全民彩”等赌博软件,由接待组指导下载,下载后推送至导师组,由导师组诱导参赌人员进行充值投注,当参赌人员投注到一定数额时,公司财务部通过后台操作限制或禁止参赌人员提现,并由炒群组以“做托”的方式继续诱导参赌人员充值投注,直至投注金额全部输光。

李某某、王某某、沈某1在诈骗公司从事导师工作,沈某2从事接待工作,汪某从事炒群工作。

2020年12月,黑河市居民被害人李某通过网络看到被告人李某某等人所在公司发布的“兼职”广告,李某通过点击“兼职”广告下载“全民彩”赌博软件,接待组将李某推送给导师组李某某,李某某使用名为“导师 瑶瑶(在线)”的“全民彩”赌博平台账号与李某添加好友并聊天,指导李某投注“福彩快3”,告知账户满50元可提现,买满八次必中奖一次,诱导李某持续投注。

此间,担任导师组组长的被告人王某某指导李某某使用“话术”与李某聊天,并使用其平台账号向李某推送导师“钟毅”账号。

后李某某为使李某继续投注,使用周某某微信(周某某使用妻子夏某某信息注册)添加李某为好友进行劝说。公司财务后台限制李某提现后,李某某便将该平台账号及周某某微信交给“钟毅”,“钟毅”以平台赔付等为由,继续诱导李某投注。

李某共计充值投注金额3 017 229元,全部输光。李某某、王某某从中赚取提成。

被告人沈某1、汪某、沈某2一年内出境赴境外诈骗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

经黑龙江亚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黑河分公司鉴定:

李某某收到工资及提成共计206 633.64元;

沈某2收到工资及提成共计109 951元;

沈某1收到工资及提成共计200 731.02元;

汪某收到工资及提成共计156 882元;

王某某收到工资及提成共计311 312.22元。

爱辉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沈某超、沈某荣、汪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对三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五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据介绍,2021年6月17日施行的《意见二》第三条明确:有证据证实行为人参加境外诈骗团伙,在境外针对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一年内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或多次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的,应当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适用《意见二》第三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行为人必须是“参加境外电信网络诈骗集团或犯罪团伙,且在境外实施了具体的诈骗犯罪行为”;

二是只适用于行为人在境外对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三是诈骗数额难以查证;

四是一年内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或多次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

本案中,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符合上述条件,据此,爱辉区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成为上升最快、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犯罪,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满足现实惩治新类型犯罪的需要,《意见二》的实施进一步明确了适用法律标准,为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件提供了重要规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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