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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尼拉严禁居民燃放烟花爆竹

【菲律宾世界日报专讯】马尼拉市长拉君娜12月28日禁止居民在家中燃放烟花爆竹,将新年狂欢的爆炸性景象和声音仅限于指定区域。

  拉君娜颁布了2023年第36号行政命令来消除或最小化烟花爆竹燃放相关的受伤人数,特别是在假期期间。

  该行政命令“禁止私人家庭单位自行举办烟花爆竹燃放表演”,并且“烟花爆竹和烟火装置的使用必须仅限于有合法许可的小区烟火表演。”

  该命令指出,不仅需要保护物理结构和整体环境不受火灾等风险的影响,还要在烟花表演和其他烟火装置使用时确保马尼拉人和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该行政命令写道:“由自然人和法人在马尼拉市授权和许可的表演区域燃放的所有烟花,均应持有在活动前至少三天向许可证局提交申请并由许可证局颁发的特别许可证。”



                   禁止使用和销售

  除了限制能够使用烟花爆竹等装置的场地外,拉君娜还对相关产品的使用、制作、销售或分发颁布了严格禁令。菲国警认为这些产品可能危及生命或致伤。

  被认为不适合向公众出售的烟花不得向消费者售卖或被消费者使用,除非是有执照的烟火师和/或烟花表演业者。

  被授予许可者需确保活动现场有一辆消防车和安保人员,还需负责合理处置烟火表演后的垃圾,并忠实遵守他们许可中的其他条件。

  对于违规者,该行政命令根据《第7183号共和国法》规定:“对任何违法制造、销售、分发或使用烟花爆竹等装置的个体,应被处以至少2万比索、至多3万比索罚款,或拘留6个月至一年,或由法院酌情决定同时处以罚款和拘留。”

菲律宾世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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