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总检察官弗洛仁˙希拜周二在大理院为弃儿的权利辩护,断言参议员格丽丝˙傅是天生菲人,从而有资格竞选公职。
坚持他作为参院选举法庭(SET)在另一案件对格丽丝有利的判决辩护的律师之立场,希拜也认为,格丽丝,一个总统候选人,满足十年居留的条件,声称她在二○○五年已重新在菲律滨安家。
他说就国家一九三五,一九七三和一九八七宪法说,“根据我们所有的宪法,弃儿是天生公民。”
希拜说,具体地,适用於在一九六八出生的格丽丝之一九三五年宪法,有认为弃儿是天生菲人的一切意图,即使没有一个明确的条文。”
另据报导:总检举官弗洛仁˙希拜敦促最高法院的成员们不仅探索他们的感觉,而且一九三五,一九七三和一九八七宪法的记录,看看其队中是否有拒绝弃儿菲国籍身份的明确意图。
在他作为护民官之陈述中,希拜说,没有证据显示,该三部宪法拒绝弃 儿,或不知道父母的孩子他们作为菲人的身份。
希拜说,“我们不能把宪法的缄默理解为对整类人的歧视性敌意,而对承认他们作为菲人的记录之明显的可辨别之意图,当他指出,对记录的辩论,是弃儿应被明确或含蓄地承认为菲人,“而不是他们是否应被承认是菲人。”
希拜说,“鉴於该争论的严重影响,即弃儿不是天生菲人,我强烈地劝这一高贵的法庭之成员,不仅探索你们的感觉,而且,更重要的是,搜寻一九三五,一九七三和一九八七宪法的记录,是否有拒绝弃儿菲人身份的明确意图。”
希拜说,菲统计署二○一○至二○一四的记录,每年平均有1,766,446个孩子在菲律滨由菲人父母所生,相对於一千三百零一个孩子由外国人父母在菲律滨所生,使非菲人同天生菲人的孩子之比例为1:1357.
他说,“这意味,任何在菲律滨出生的孩子是天生菲人在统计上的概率是99.93%”。
从一九六五至一九七五,希拜说,在菲律滨出生的外国人总数为15,986人,而在菲律滨出生的菲人的总数是10,558,278人,出生的非菲人同菲孩子的比例是1:661。
希拜说,“这意味,在该十年之间,任何在菲律滨出生的孩子是天生菲人在统计上的概率是99.83%,一个弃儿有一个菲人父或母的可能性甚至比99.9%更高。菲人出於贫困或也许羞愧而遗弃他们的孩子。我们不能想像外国人在菲律滨遗弃他们的孩子,以为那些婴儿在菲律滨有较好的经济机会或认为这个国家是热带乐园,适於抚养被遗弃的孩子。”
他补充说,“我肯定地怀疑一对外国夫妇会认为他们的孩子是额外的,最好被遗弃的包袱。”
希拜说,“根据千分之一可能有外国血统的假定拒绝所有弃儿完全的菲国籍,“是明显的歧视,不合理和不公正的。”
他说,“它实在说不通。”
该总检察官被命令给出他对该案件的看法,虽然他表明,他不代表选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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